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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二补考项目:侧方停车
2015-05-06 08:57:00   来源:上海恒驾网   责任编辑:五月

1、扣留机动车:未悬挂车牌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;未携带行驶证、伪造相关证件或使用其他车辆证件;在一个计分周期达到12分。


 


 

2、收缴号牌:伪造或假冒军牌号。


3、警告:不按规定挂号牌。


4、拘留15天:未有有效驾驶证(被吊销、被暂扣等)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不构成犯罪(逃逸吊销,终身不能重新取得)。


5、吊销:将车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、超速50%、非法改装车辆、报废、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。


6、有期徒刑:犯交通肇事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因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7年以上15年以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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